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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五四”评优结果的公示
日期: 2024-03-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切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新时代青年寄语的殷切期望,不断加强团的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吸引力、号召力。依据《关于开展 2023 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校团【2024】8 号)要求,结合管理系实际。经学生个人申报、各支部推选、团总支评议,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至校团委参与2023年度“五四”评优,名单如下:

  1. 五四红旗团支部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管理系旅游管理2021级1班团支部

  2. 十佳共青团员

    程小轩

  3. 优秀共青团干部

    张惠越、毕洋洋、李宁乐、程小轩

  4. 优秀共青团员

    胡冰玉刘泽华杨紫涵乔玺月祖月张欢王文静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3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反馈至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管理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11-62511235

    邮  箱:LSHHGLX@126.com

    地  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前程大街117号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日新楼2-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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