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专业):
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 、《辽宁 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 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 ,结合 管理系实际。经学生个人申请、年级评议认定小组评议、系部评议认定 领导小组评审,现将2023年国家励志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3人)
李宁乐、易伶俐、程小轩
二、助学金
1、一等助学金(6人)
张欢、李萌、娄依婷、杨梦瑶、祖月、王子莹
2、二等助学金(12人)
王悦颖、张嘉萱、刘丽娜、刘泽华、张馨惠、李焱、柴嘉邑、于家旺、杨佳文、由远大、宣悦、邢佳媛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9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 议 ,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 ,反馈至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
院管理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411-62511235
邮 箱:LSHHGLX@126.com
地 点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前程大街117号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日新楼2-108室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管理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 年 9 月2 2 日